为贯彻落实2024年“阜阳企业家日”、全市“两化一推”暨产业项目观摩讲评会议精神,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省依法行政办《安徽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皖府法领办〔2023〕4号),市依法行政办关于印发《全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专项行动(2024—2025年)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阜府法领办〔2024〕2号)、关于印发《阜阳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阜府法领办〔2024〕5号)精神,按照市委办 市政办关于印发《阜阳市营商环境问题“大起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办〔2024〕4号)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税务系统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众征集七个方面的问题线索。现将专项整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随意委托执法,辅助人员违规执法,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畸轻畸重、显失公平,滥用强制措施,侵害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检查过频、任性检查,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二)执法不作为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不力、执法不严,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压案不查,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不处理、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限,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
(三)“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以罚款进行创收,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指标,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权利保障等问题。
(六)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七)其他问题。省、市《民声呼应》刊载的问题线索和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留言、人民网留言、12345热线营商环境监督分线、为企服务平台和“两有三解”等渠道收办企业反映的问题。
二、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专项整治期间,公众可通过来信来电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问题线索,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1.来信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200号国家税务总局阜阳市税务局法制科收,邮编236000。
2.电话:0558-2560993,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电子邮箱:fyswxzfy@163.com。
四、有关要求
1.线索举报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并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事由等相关证据。
2.举报线索时应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3.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谎报或者借举报投诉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以下举报不予受理:(1)投诉举报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已有复议结果的;(2)投诉举报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已有诉讼结果的;(3)投诉举报人向监察机关举报,监察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已有处理结果的;(4)投诉举报人向信访部门反映,信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已有答复意见的;(5)其他依法不予受理的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阜阳市税务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