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巢湖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 03- 29   16 : 29 来源 : 巢湖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巢湖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和党内法规宣传

落实依法治区办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要求,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区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年内组织开展学习12次。依托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次。将党内法规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学习研讨,依托机关党委对区局各支部、党小组及每位党员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

(二)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等12项证明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公示实施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及告知承诺书式样,方便纳税人办税使用。二是全面推行“首违不罚”举措,落实“首违不罚”工作指引,完善工作流程。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我局上下齐心协力,加班加点,克服重重困难,做到应抵尽抵、应退尽退、应减尽减、应免尽免,有力地支持了开发区经济发展。四是深入落实省局出台的“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100项具体措施和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16项措施。五是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办税便利化水平。2023年以来,我局依据《“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指南》,全面梳理后台流转事项,明确职责范围,提升工作效率;优化导税服务,落实首问负责制。六是规范税收执法工作。进一步清理涉税证明事项和精简涉税资料报送,推行主税附加税一次申报、实现纳税人网上自主更正申报、全程网上申报缴税(费)、简化变更登记、精简财务报表报送、简化税务登记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等。规范税务执法,做到“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

(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实施

一是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对照办法要求,年内无符合标准的重大决策。二是对拟提交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一律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区局的有关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等有关事项,提请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把关。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2023年以来,我局继续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利用省局执法公示平台,共计公示行政许可460件、非正常户46户;认真开展重大税收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对照审核标准,全年无符合条件的重大税收执法案件;做到执法过程全纪录,规范执法行为。目前,已为区局有关业务科室配备4台执法记录仪,同时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等事项,完善执法文书制作、审核、审批、下达和归档等规范化操作。

二是扎实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年初,根据市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对我局2022年度形成的26份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科室进行整改,同时按要求对部分案卷上报市局和管委会进行集中评查。

三是规范行政处罚。2023年以来,我局全面落实税务总局两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以及《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 账证 征收 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税收执法裁量权行使,严格同过同罚、过罚相当,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全年共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10件,其中符合“首违不罚”和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案件82件,未发现违反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裁量基准的现象,未发生执法简单粗暴、“一刀切”、动辄停票等随意执法情形。

(五)妥善处置涉税争议

以创建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为契机,落实行政争议前置处理和复议和解调解机制,设置税费争议调解室一个,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理念,依法、快速、准确处置涉税争议,尽可能将争议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提高处置效率,维护和谐征纳关系,全年涉税零争议。2024年1月4日,我局办税服务厅荣获全市第一批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荣誉称号。

(六)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持续进行执法人员资格检查,确保执法岗位人员均具备执法资格。注重对新进公务员法治思维培养,引导其开展自主学习,2021年我局新进一名公务员在2023年执法资格考试中顺利通过。目前我局在编在岗正式干部,除2022年、 2023年新录用公务员,已全部取得税务执法资格。

(七)依法依规办理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2023年我局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案件。

(八)全面推进精确执法

一是规范税务执法文书,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以规范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文书为切入点,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使用,将“说明理由”贯穿执法全过程,提高税务执法公正性、规范性,2023年共计制作说理式执法文书400余件。

二是全面落实税收法治员制度。根据省局出台的税收法治员制度,我局虽然未配备税收法治员,但从事法制审核的法制岗人员,积极参加市局及管委会组织开展的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依法行政专题培训、行政处罚业务培训、强制业务培训、庭审旁听等,增强业务能力。

三是强化欠税管理,探索税院合作。2023年,我局配合管委会继续开展对“腾笼换鸟”企业欠税追缴工作,在完善涉税文书的同时,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巢湖市人民法院分别发出协助征缴税款函一份。

(九)强化法治宣传,着力提升纳税尊从度

按照“谁执法、税普法”的要求,2023年我局依托“全国税收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和“宪法宣传周”,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努力在全区范围里营造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环境。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区局具备法律专业背景人员较少,执法队伍年龄偏大,少数执法岗位工作人员学习法律业务不及时,存在依赖经验和惯性思维,难以应对较为复杂的涉税案件;二是执法文书使用不够规范,说理式执法文书未全部执行到位;三是执法记录仪使用不到位,部分执法事项应使用未使用执法记录仪;四是欠税管理有待加强,对部分长期欠税纳税人,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穷尽所有执法手段。

(二)产生上述问题原因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不强;二是执法队伍年龄结构偏大,少数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不能适应新时代法治中国、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与依法治国相关论述学习结合起来,继续依托党委中心组学习、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等方式,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继续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面向全体税务干部开展宣传教育,确保入脑入心。

(二)求真务实,全面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继续发挥好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围绕规范执法、提升质效的工作重点,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认同感为目标,深入推进精确执法,强化欠税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创新税收执法方式,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依法治税水平整体提升。

(三)凝聚力量,打造建设税收法治专门队伍

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涉税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树立风险意识。组织区局执法人员特别是年轻同志积极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各类资格考试,加大奖励措施,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学习型税务机关。

(四)转变思维,不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

强化执法人员风险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说理式执法意识,牢固树立纳税人既是执法对象、更是普法对象的理念,帮助纳税人缴费人自觉懂法守法用法,将“全过程说理”落到实处。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涉税争议前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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