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发布时间 : 2024- 03- 28   15 : 29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3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效推动全市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3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之以恒推动税收法治建设。全面落实优化税务执法“1331”制度,继续完善“1+13”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建设与运行,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一站式”咨询调解服务,2023年共调解涉税争议10余件。加强税收法治员队伍建设,基层分局共配备74名专(兼)职税收法治员。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持之以恒抓好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备案审查工作。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联合市司法局等部门共同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暨“烦企扰民”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积极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依据党委工作规则和机关工作规则,将内部重大决策和重大行政决策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积极妥善应对涉税行政复议,采用多元化模式化解涉税矛盾。妥善办理检察建议,防控涉税公益诉讼风险。积极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做好税务行政应诉。强化“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工作,着力构建党政共抓、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综合调解、法治保障、社会协同现代化税收共治格局。认真审核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有力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继续抓好执法资格考试和应用工作,进一步强化无资格不执法原则的落实。

(二)积极探索税务执法创新举措。探索构建法检警税协作联动机制。通过建立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安庆市公安局之间的联席会议、信息传递等各项衔接机制,完善和规范市级层面法检警税协作机制,在破产案件税收债权、行政公益诉讼办理等方面加强合作交流。与市法院建立“税务+法院”涉税联动协作工作机制,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法院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机制的备忘录》《关于企业破产工作涉税问题处理的意见》。探索涉税信息传递、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等合作事项,推动税收共治。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市办税服务厅对12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办事负担,彰显了税收执法的温度,赢得了广泛好评。

(三)不断强化税收法治监督工作。全力推进一案双查工作。认真学习落实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的职责分工、主要情形、具体程序,全力做好一案双查工作。大力推进出口退税督察工作。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时间表、路线图。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联合风险分析研判,形成专项督察问题线索,为开展专项执法督察做好充分准备。根据省税务局下发指标,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存在问题的按规定严肃问责追责,发现违法违纪线索按规定移交纪检机构。同时,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加强案例剖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并形成案例报送省税务局。

二、2024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谋划

(一)深学笃行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法治中国建设精神实质,创新思路载体,迭代创建升级“法治税务”工程,加强法治税务建设,不断推动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继续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核心平台作用,不断完善党对税收法治工作领导。

(二)依法履行税收职能。严守收入纪律,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做到该退的退到位、该收的收上来。严格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政策红利”,确保市场主体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切实提升政策获得感,为加快安庆能级提升、推进城市蝶变贡献税务力量。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着力构建税收共治新格局,以税务司法协作为基础,推动协作从后端向前端延伸、从税费征缴向税源管理拓展、从双向往来向多维互动跃升,着力构建全过程、广领域、立体式税收共治新格局。着力建设“枫桥式”税务分局(所),持续完善基层税收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着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深化推进“三项制度”。

(四)不断提升监管质效。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统筹、确保2024年改革任务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水平,运用好内控监督系统对日常税收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并及时纠正,以规范执法并防范执法风险。积极推行“五步工作法”,落实好常态化开展打虚打骗工作。

(五)锻造高素质法治队伍。加强法治人才培养,根据“为实战、讲实用、重实效”原则,借鉴推广“文娟工作室”聚焦“办不成,办不快,办不好”兜底服务功能,将业务培训与共性问题集中研讨、疑难案件团队审理、集中核查等相结合,提升干部队伍专业素养和实战本领,加快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良、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法治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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