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十条相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2023年度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2023年度,江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共组织入库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794224.73元。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