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定远县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 02- 28   15 : 16 来源 : 定远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定远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法治税务建设,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贡献税务力量。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税收法治建设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定远县税务局利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深入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县税务系统依法治税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并纳入各党支部学习计划以及税务干部教育培训计划。2023年以来,县局共召开2次依法行政工作会议、4次领导干部学法会议、12次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交流,开展2次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研究部署依法行政重点工作,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相关工作职责,及时协调解决法治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依法履行职能,落实各项政策

1.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定远县税务局严格执行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严守组织收入纪律,开展税收收入质量评价分析工作,主动服务定远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税收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2.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今年以来,定远县税务局以“万民税干访民企”活动为契机,“点对点”向3002户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推送企业适用的税费政策,以“政策找人”推动落实“免申即享”;在实地走访过程中印制最新税费优惠政策汇编手册3000余份发放给纳税人,根据企业性质、业务、规模等“面对面”精准辅导解读税收优惠政策。截至11月底,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2603万元,享受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共11199户,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

3.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办税服务大厅一线“绩效量化”考评,对67项业务进行汇总分类,形成量化绩效指标体系,根据月办税业务量和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纳税人平均等候时间由30分钟缩短至6分钟,纳税人缴费人好评度达100%,为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税收法治保障。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一名外部律师事务所人员,对内聘任三名法律专业人员担任县局法律顾问,负责重大事项合法性把关,提出专业性意见,在重大决策、行政应诉、纠纷处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调整充实法制队伍人才库,健全完善“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税收法治员”的团队,税收法治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为保障依法行政提供了人才支撑。

(四)落实三项制度,优化执法方式

根据省局《关于聚焦精确执法深化税务执法方式创新的意见》要求,在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强制、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三个领域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税收法治员严格规范执法文书审核等税务执法行为,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领域的“首违不罚”制度,2023年共开展678次法制审核;不定期抽查执法公示平台信息,与征收管理系统相关数据比对,对“三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日常巡查,紧盯问题整改、压实推行责任。2023年以来,累计进行简易处罚553次、一般处罚0次、行政强制和重大税务案件0个,落实“首违不罚”制度71户次,在执法文书上注明说理式内容365次。

(五)践行“枫桥”经验,化解税费争议

自全市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试点工作会召开以来,定远县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与定远县县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了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确定炉桥等4个税务分局为创建分局,细化明确了建设工作事项,逐一对应了时限及责任人,升级改造3间税费争议纠纷调解室,成立3个税费争议调解团队,已聘请63名调解员,其中外部调解员22名。今年以来共解答纳税人线上咨询4725件,线下咨询1000余件,线上推送税费政策11685户次,先后处理税费争议139件,矛盾争议调解成功率100%,调解满意度100%,高质高效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工作。

(六)开展常态督察,推进履职尽责

持续推动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汇算督导、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督导等督察工作,落实好上级各项任务安排,推进现金税费征缴相关风险防控工作,开展网络和数据安全问题自查,对税务分局、税务所跟进执法监督,督促整改落实、立行立改。针对省市局下发的疑点数据和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追究系统,逐项梳理数据内容,确定责任单位,要求责任单位安排专人对接,合理安排进度确保督察落实到位;根据多批次下发的疑点数据,在认真分析原因的基础上,组织税务人员进行深层次的学习,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全年累计接收上级下发疑点数据16批1100余条,均已完成核查整改工作。

1.建立疑点数据风险核查机制。修订《定远县税务局疑点数据核查整改反馈办法》(定税函〔2023〕16号),建立完善的疑点数据风险推送、基层核查整改、业务股室审核把关的核查机制,对疑点对应的政策内容,有针对性开展辅导和培训,切实提高疑点数据核查反馈质效,疑点数据总量逐步下降。

2.落实常态化内部风险数据监控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常态化内部风险数据监控工作的通知》(皖税函〔2022〕26号)文件精神,开展常态化数据监控工作,按月进行疑点数据的扫描、核查、整改工作,提高防控时效性和整改质量,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3.整改考核问责加强风险防范。对被省市局认定疑点数据核查反馈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对反馈质量低的单位,采取绩效扣分;对工作该落实没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个人,严肃依规追究责任。

(七)强化法治观念,践行依法治税

1.开展分类宣教,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取得实效。履行法律“七进”责任,将普法工作融入税收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在执法实践中向群众宣传政策法规。开展好“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在各办税场所显示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及视频,充分发挥青年党员税干优势,组建税收法治员志愿服务队开展宪法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活动,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普及个人所得税、社保费以及契税等常用税法知识,持续引导群众学好宪法税法、厚植爱国情怀,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12月4日,“普法志愿者”前往人民广场开展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设置咨询台、放置展板、发放宪法和税费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等方式,向面对面宣讲宪法、民法典和最新税收优惠政策。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册300余份,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2.深化税收共治,建立破产处置信息互通机制。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强化企业破产处置过程中司法部门和税务机关的工作协调性。定远县税务局与定远县人民法院联合召开企业破产处置涉税事项办理联席会议,双方就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税收债权的申报处理、规范企业破产处置涉税事项等进行深入探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3.树立风险意识,消除税务执法人员负面担忧。定远县税务局自开展税务执法“尽职免责”试点工作以来,紧紧围绕省、市局试点工作开展要求,以激励干事热情、防范执法风险为核心,按照“小切口、精细化”要求,聚焦税务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难点堵点,从“一个办法”、“35项清单”、尽职免责大讨论等方面,着力以小见大,打造具有定远特色的尽职免责工作机制。自试点工作开展共有18人次因尽职被免予追责,激发税务干部内生动力,消除基层税务执法人员“多干事,多担责”的负面担忧。

(八)加强法治培训,做到依法行政

依托“六个专业团队”夜校学习,对11名基层税收法治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同时利用工作例会、专题会议、支部大会前十分钟开展分局法治教育培训,潜移默化培养法治思维、提升执法能力,引导执法人员以规范严格公正文明为标准开展执法实践。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局的法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和税收现代化的目标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税收法治专业人才的综合业务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还需要加强;二是普法工作系统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基层法治工作存在进程不均衡等问题。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提高依法治税水平。健全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对全局税务执法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内容包含法律知识、执法程序、文书的制作及送达等方面,着力提升税务执法水平。

(二)强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从事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配备的法定要求,吸纳法律专业人才,同时鼓励在职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扩充法律专业人才队伍,持续加大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团队培养使用力度。

(三)强化内部控制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内部控制机制的作用,严格按岗位责任制的要求,把行政监管体系,特别是内部控制建设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的督查。同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内部控制建设推进不力、风险点查控不到位等问题,定期进行通报,督促落实整改,增强内控的执行力。 

以上报告,请审阅。 

                                                                              国家税务总局定远县税务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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