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已为您成功办理个人资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业务,2024年属期已达到6000元。”近日,龙子湖区办税服务厅成功办理了全区首例子女以集体补助方式资助父母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业务。
据了解,张女士之前咨询了解到相关政策,为提升其母亲退休后的待遇水平,实现养老无忧,她准备通过个人资助方式办理缴费。
目前,全区个人资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还处于起步阶段,龙子湖区税务局注重同市局社保非税部门、区人社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的沟通联系,探讨集体补助缴费的流程、标准和注意事项。区局社保非税部门及第一税务分局紧密配合,优化操作指南,制作工作流程图等资料,最终保证了全区首例个人资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顺利完成,也为后续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有益经验。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这是提高其保障能力的有效渠道。第一税务分局将加强窗口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让纳税人缴费人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税务服务。”龙子湖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龙子湖区税务局将持续深化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强化部门合作,做细做实相关工作,为全区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