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根据“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精神,您完成市监部门注册登记即办理了税务登记。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就是您的税务登记证件,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您的纳税人识别号。为进一步提升您的办税体验,减轻您的办税负担,从12月份起,您所在地区将推广“智能开业、发票即配”功能,即您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根据您的注册登记情况自动为您配备发票额度、核定税费种、分配税务主管科(所),实现“开业就能开票”。
请您参照以下指引,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一、电子税务局将自动为您的企业注册电子税务局账号,并向您的法人发送短信提醒,提示您及时登录电子税务局,确认开业信息。如果您收到了开业提醒短信,则以企业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法人身份证后六位)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新办智能开业”模块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补录即可办理。
二、注册实名是您办理所有涉税业务的前提,您注册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和税务官方APP完成。您的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均需完成实名认证注册,并与企业绑定关联关系,只有已注册人员才能登录各类办税平台。
三、新办智能开业完成后,您可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综合申请套餐办理。包括: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含三方协议签订)、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等事项。
四、新办智能开业完成后,您需要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期申报、缴纳税款。同时,可在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接受纳税辅导,办理发票、税收优惠等相关业务。
五、如果在经营过程中,您的生产经营地址、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办税人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变更。
六、如在办理涉税事宜时遇到问题和困难,请拨打咨询电话:12366。
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