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关于统一灵活就业
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选择方式的通告
发布时间 : 2024- 12- 23   13 : 00 来源 : 池州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5年1月1日起,池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选择统一采用上下限方式。

池州市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