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跨区域污染治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关键
发布时间 : 2024- 12- 11   10 : 28 来源 : 中国税务报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作者:方胜 钱晶晶 程秋实)生态系统具备多方面的生态、社会和经济功能,跨区域生态修复研究是国内外学者的重点研究课题之一。本文从财税视角,梳理国外跨区域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的政策与成效。

多国探索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和补偿机制

在跨区域污染治理中,多个国家(地区)探索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和补偿机制。

建立多渠道的生态补偿资金筹措体系。一方面由政府主导筹集资金,如美国设立“超级基金”用于修复受污染土地,资金主要来源于对石油和化学工业征收的消费税、联邦拨款、向污染责任者追缴的罚款等;德国在易北河流域整治的过程中多方筹集经费,资金来源包括财政贷款、研究津贴、排污费、下游对上游经济补偿等。另一方面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如法国“巴黎水”生产商与水源地农民签订补偿协议,控制奶牛场规模、改善农业生产方式,通过乳品企业及农场付费模式实现生态补偿;澳大利亚作为世界上最早开展水权交易的国家之一,针对不同用水类型建立了相应的水价机制,水权交易收入用于支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保护项目。

建立生态补偿绩效评价及监督机制。在绩效评价方面。美国耕地保护性储备计划通过监测土壤质量、植被覆盖度、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等具体指标量化评估计划实施效果,同时运用土地相对生产率、加权平均侵蚀指数等定量指标作为农户是否完成任务的检验标准,将农户的补偿金额与其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挂钩,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欧盟共同农业政策中的绿色直接支付补贴明确规定,耕地面积超过10公顷、30公顷的农场需分别种植至少两种、三种作物,超过15公顷必须保留至少5%的生态区域,简明易操作的标准有利于考核。

在建立动态监督机制方面,英国自1990年开始实施北约克摩尔斯农业计划,通过长期跟踪监测农场主的耕作方式、野生动植物种群变化等,动态评估计划对生物多样性和传统农业景观的保护效果,并根据监测与评估结果调整补偿标准和措施。美国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和管理平台,将湿地缓解银行项目的相关信息向公众公开,公众可以通过官方渠道了解湿地保护和修复的进程及成效,也可以对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

创新治污方式,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法国设立两套供水系统,一套流入居民家中水龙头的饮用水系统,一套主要供城市清洁与绿化的非饮用水系统,并在申奥成功后加速“重塑塞纳河”计划,修建地下引水隧道和蓄水池,实施污水分流。瑞士、澳大利亚打造遍布城市与村庄、运行成本低、方便回用的污水处理厂,通过污水净化装置实现污水处理。日本东京等许多城市从水源到居民家庭管道设立监控系统,东京都水道局官网及时向居民公布监测结果。欧盟建立完善的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并推行智能化监测,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实现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分析和预警预测。

优化税收管控,调节经营主体行为。一方面加大高污染物控制力度,例如英国自2022年4月起开征塑料包装税,对使用再生塑料材料提供了明确的经济激励,倒逼塑料废物回收技术提升;美国在2023财年—2024财年对销售或使用符合标准的可持续航空燃料视温室气体减排百分比享受对应税收抵免。另一方面加大绿色创新支持力度,加拿大在2023年财年提出,计划5年内在清洁能源领域投入近210亿美元(1美元约合人民币7.28元)用于投资税收抵免,以鼓励清洁氢能以及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投资;美国通过扩大现有税收抵免和推出新的税收抵免助力再生能源行业发展,例如,将清洁氢在内的一些新技术纳入再生能源税收减免范围,进一步提高碳捕集等技术的税收抵免额。

构建多元协同治理模式的思考

构建多元协同治理模式,形成国家、市场和社会一体化的治理网络,是提升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效能的有效途径。多元协同治理模式的实现,需综合运用信息共享、生态补偿机制、财税支持等多项协同治理机制,以保障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取得实效。

建立跨区域综合管理机制。借鉴美国、欧盟等流域综合管理体制,可考虑建立跨区域污染防治委员会或联合工作组,适当提升层级和管辖权限。结合区域自然地理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统筹规划科学合理的修复方案,探索建立涵盖国内各流域监测信息采集、传输、存储、信息资源管理与共享等方面的水生态监测信息化管理体系。

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资金分配机制。明确生态补偿标准,充分衡量环境保护和治理中各方主体的投入与损失,建立相对统一完善的生态保护补偿标准核算方法体系,开展基于价值评估的补偿标准制定。优化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向,分阶段、分类分档提出不同地区用于改善民生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资金比例参考值。财政方面,通过税收政策引导激励高排放污染企业改进技术,吸引更多资源投向绿色领域,推进流域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建立绿色发展税收指数体系,增加税收治理生态环境的参与度。

明确生态保护补偿各领域的职能分配。建立共同推进、相互衔接的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生态保护补偿办法,按照一定比例整合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生态保护资金,形成财政资金、社会资本配合的系统性解决方法。探索资金补偿之外的资源补偿、技术帮扶、产业合作等多元补偿机制,推动企业参与生态补偿实践,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市场配置”的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路径和生态保护补偿新体系。

建立生态补偿信息共享机制。打造信息共享、公开的生态补偿实施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开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和评价工作,确保地方政府灵活有效使用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12月11日  B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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