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蜂(纳税人识别号:42108319930716241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宜税一稽检通〔2024〕45号),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具体内容附后,受送达人可到我局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书面文本。
地址:安庆市湖心北路8号
联系人:邱高林 马德春 联系电话:0556-5882068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税务检查通知书》(宜税一稽检通〔2024〕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宜税一稽检通〔2024〕45号
黄峰(纳税人识别号:42108319930716241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马德春、邱高林、吴建凤等人,自2024年11月12日起对你(单位)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