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第三季度欠税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 10- 31   14 : 35 来源 : 六安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4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以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对下列欠缴税款达2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予以公告。欠缴税款纳税人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税务机关缴清税款及滞纳金,履行纳税义务。

特此公告。

2024年第三季度欠税公告.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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