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关于调整跨区域稽查局案源(件)任务分配对象的通告
发布时间 : 2024- 10- 17   09 : 27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为进一步提高稽查案件查办质效,防范执法风险,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现对跨区域稽查局案源(件)任务分配对象进行调整,通告如下:

第一稽查局的案源(件)任务所在县(市、区):大观区、宜秀区、怀宁县、潜山市。

第二稽查局的案源(件)任务所在县(市、区):迎江区、太湖县、望江县、桐城市。

第三稽查局的案源(件)任务所在县(市、区):宿松县、岳西县、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以上调整事项自2024年1016日起实施,2024年1016日前未完成的案源(件),仍由调整前案源(件)任务所在单位负责。

 

 

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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