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稽查案件查办质效,防范执法风险,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现对跨区域稽查局案源(件)任务分配对象进行调整,通告如下:
第一稽查局的案源(件)任务所在县(市、区):大观区、宜秀区、怀宁县、潜山市。
第二稽查局的案源(件)任务所在县(市、区):迎江区、太湖县、望江县、桐城市。
第三稽查局的案源(件)任务所在县(市、区):宿松县、岳西县、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以上调整事项自2024年10月16日起实施,2024年10月16日前未完成的案源(件),仍由调整前案源(件)任务所在单位负责。
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