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和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 01- 29   08 : 47 来源 : 和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和县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和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局和县委县政府要求,以“提升信息公开质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为主题主线,唯实唯先、奋战奋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聚焦机制建设,把握整体工作导向性。国家税务总局和县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及责任分工。根据部门职能划分,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相关制度,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聚焦部门联动,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各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认真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针对公开项目情况的差异性,分别确定公开时间,对重点领域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并及时公开信息,让信息公开透明、高效。2023年,和县税务局主动公开通知公告37条,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是聚焦税费服务,提升政策宣传普适性。“和煦春风”纳税服务品牌建设为抓手,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等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畅通税企直联互动宣传渠道,让纳税服务更高效便捷线下改造升级办税服务厅,利用LED大屏、触摸式电子屏等智能化设备,实时更新各类通知公告与政策信息,用更优质的服务举措,让税费政策落实见行见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要求,切实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和县税务局未制定规定性文件,政府信息管理已落实及时公开、及时审核原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和县税务局全年定期按规定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

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第一导向,持续细化信息公开发布、受理、审核、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各项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存在主要问题在于:一是重要性认知不到位;二是政策解读更新不及时; 三是流程规范性有待加强。因此,我们会进一步提升工作认知日常工作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还存在认知不到位的情况,进一步提升标准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税费政策更新速度快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学习,进一步提升理论联系实际能力。进一步提升规范程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界定、工作流转、保密审查等制度加强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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