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陵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 01- 29   14 : 59 来源 : 南陵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南陵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南陵县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陵县税务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南陵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南陵县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邮编:241300,电话:0553-682187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陵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准则,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工作信息宣传,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税收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12686条,其中行政许可公示1600条、行政处罚公示1655条,欠税公告854户次,个体户定额公示8403户次,非正常户公示168户次,委托代征公告6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相关要求,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2023年,南陵县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管理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发布流程,安排专人专岗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工作,按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并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定期复核信息公开内容,按月汇总报告信息公开情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相关工作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将办税服务厅作为对外公开的线下主阵地,依托电子宣传屏、宣传资料架、公告栏等设施,及时公开各项办税信息及业务办理流程,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意见建议箱、诉求反馈电话、“南税e办”监督码,多渠道收集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线上,一方面配合市税务局做好“芜湖税务”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推广工作,利用新媒体形式开展重要税收政策解读、热点问题解答等工作。2023年,南陵县税务局向芜湖市税务局共投稿54篇,被采用43篇(其中总局采用1篇,省局采用9篇,市局采用42篇)。另一方面,依托税企征纳互动群、税企直联互通平台等渠道积极开展线上政策宣讲、问题解答和意见交流。

(五)监督保障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及时更新各部门联络员信息,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所有公开信息实行四级审查程序。以问题整改强化信息公开效能,根据上级部门反馈和自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5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南陵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不强、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对政策解读深度不够、解读形式较为单一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南陵县税务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一是提高各部门、各层级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明确具体责任落实,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二是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探索运用图表、漫画等新形式解读政策内容,让解读信息更加可视、可读、可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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