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 01- 29   15 : 19 来源 : 合肥高新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高新区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新区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党委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市税务工作精神较好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围绕税收主责主业,及时主动公开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行政执法等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处理,通过撰稿、图解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2023年,高新区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条。积极利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合肥税务”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21篇。

(二)依申请公开

从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畅通申请渠道。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做好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等各环节工作。2023年,高新区税务局受理4件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强化内容监管。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拟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完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公开内容、拟稿人员、审核环节全部登记,做到发布流程追溯可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加强网站建设和监管,按照“谁开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加强平台建设,在办税服务大厅宣传栏、电子宣传屏等及时公开最新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

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和督促指导。同时,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公布投诉和举报电话及邮箱,全年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高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提高,特别是业务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公开不够主动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待丰富。针对此问题,高新区税务局将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清单,拓展政务公开的渠道,根据纳税人缴费人需要合理提高税收政策公开及解读频率,丰富政策解读方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及时性、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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