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繁昌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 01- 26   08 : 42 来源 : 繁昌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繁昌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繁昌区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繁昌区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密联系税收工作重点,着力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公开机制建设等工作,不断优化公开服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热点,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强化监督保障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

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注重点,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相关公开事项栏目均做到及时更新,充分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2023年度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公示1718条,行政处罚公示391条,欠税公告1029户次,非正常户公示94户次,共计3232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规范执行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完善信息审核制度。2023年,繁昌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对纳税人缴费人关切的税费政策,及时做好发布和解读。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做到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加强网站及政务平台集约化管理。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化栏目,调整、规范并完善主动公开相关内容,推动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    

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优势,依托“双微”平台,通过多家新闻媒体以及省、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开展信息公开,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2023年期间向省、市税务局投稿50余篇,被芜湖税务微信公众号采用稿件37篇,被安徽税务微信公众号采用稿件11篇。在人民网、中国税务报、安徽日报等媒体皆发表原创作品,其中被省级及以上媒体采用稿件20余次,被市级媒体采用稿件10余次。

(五)监督保障

一是持续完善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本部门负责人初步审核,办公室准确性和保密性审核,分管领导终审的审查流程,层层压实责任。二是持续完善考核制度。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确保各项信息公示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繁昌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不足有待加强,现将主要问题总结如下:一是内容审核有待加强。信息公示内容发布前审核工作未做到位,导致少数公示内容出现错敏词等问题。二是公开宣传形式有待创新。对外公开宣传内容仍以文字稿件和图文解说为主,缺少视频讲解、动画等更容易为人民群众所接受的宣传形式。

针对以上不足,繁昌区税务局将做出以下改进: 一是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内容审核力度,提升主动公开质量和准确性。二是强化本领,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对相关岗位人员宣传培训力度,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公开途径,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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