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临泉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 01- 26   17 : 00 来源 : 临泉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临泉县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临泉县税务局在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有关主动公开范围事项,密切联系群众,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本局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8大类,80余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自然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进行了处理,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案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2023年以来,我局安排办公室和法制部门共同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共发现错别字、带红头、格式不统一、纳税人身份证未做隐私处理等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临泉县税务局坚持分级分类、问题导向、高效便民、开放创新、集约节约的原则,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具体负责网站内容的及时发布更新、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信息服务的整合加工、互动诉求的响应处理、展现形式的优化创新等。做好信息内容的策划、采集、编制和发布,加强值班审看,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网站内容准确、服务实用好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统筹安排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县税务局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二是开展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切实履行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职责。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优化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需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还不够;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三是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对照上述问题,我局将认真按照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政府服务工作,巩固好已有成果,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政务公开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根据公开事项的不同类别,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要求,后台预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三是提高政务公开规范性。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深入的梳理和分类,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完整、规范,不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四是提高政策解读形式。我局将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提高我局政策解读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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