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 01- 25   16 : 13 来源 : 三山经开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税务局认真贯彻《条例》和芜湖市税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始终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讲求实效,不断拓宽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扎实有效深入开展各项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区税务局积极做好各类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精准,及时主动公开区税务局行政执法等信息。2023年,主动公开行政许可1583户次、行政处罚569户次。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规范,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2023年,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狠抓职责任务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抓,业务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平台管理要求、责任分工,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落实公开要求。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及时公开;公开内容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特定对象及事项的,选则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严格发布审核。及时审核信息,不断促进信息发布审核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严格落实“谁发布,谁负责”责任制,对信息公开严加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积极推进网站规范化建设工作,继续强化其作为推行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确保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税务局绩效考核,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积极拓展与公众的联系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9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税务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和进步,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是各项政策解读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下一步,区税务局将严格按照省税务局、市税务局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优化工作流程,按时发布并及时解读相关政策文件,满足社会公众需求,提升政务公开的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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