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合肥新站高新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 01- 25   09 : 15 来源 : 新站高新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新站区税务局”)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新站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在上级税务机关及新站区两委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紧密围绕税收重点工作,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持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

新站区税务局认真对照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围绕全年税收中心工作,全面公开税收执法、纳税服务、重点领域信息、权力公开、财政和政府采购信息等,精准解读相关税费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2023年发布政府采购信息4条,行政执法信息102条。

(二)依申请公开

新站区税务局明确申请须知和申请方式,畅通申请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切实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新站区税务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批流程,严守“谁制作、谁审查”“谁公开、谁审查”原则,严把政策关、内容关、保密关和文字关,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新站区税务局在上级税务机关的统筹安排下,做好对网站平台各栏目的维护,同时借助纳税服务厅信息公告栏、资料宣传架等平台,公开宣传最新税收优惠政策。

(五)监督保障方面

新站区税务局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方案,制定详细、明确的政务公开内容和标准,严格对信息公开的质量、及时性等方面进行考评,量化考核结果,做好结果运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新站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多样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新站区税务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增强政务信息公开意识。认真学习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相关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意识,提高政务公开的准确性。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质量。紧紧围绕税务部门出台的重点税收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并及时开展宣传,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理解和运用政策,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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