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阜阳市颍州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 01- 24   15 : 17 来源 : 阜阳颍州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阜阳市颍州区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颍州区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的重要论述,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及时发布税费政策信息。紧盯与纳税人缴费人密切相关的税费政策动态,及时转载发布新出台的税费政策及解读,便于公众学习掌握。二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切的税费优惠政策,主动发布回应信息,以主动发声推动政策精准理解、精准落地。三是准确公开税务执法信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信息107条,增强税务行政执法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要求,主动联系沟通,规范办理程序,认真解答回复,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颍州区税务局收到2项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及时公开清理结果。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3年,颍州区税务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规范性文件0件。加大公开信息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力度,从严把关、多级复核、先审后发,做到“错误内容不发布、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重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主阵地”作用,持续加强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栏目维护,及时准确发布信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网站建设管理水平。持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通过新闻发布会、政风行风热线、税企直联互动平台、办税服务厅公示栏和咨询台等平台宣讲税费政策、解答税费咨询,以多样化载体推动政务公开更加及时、精准、高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严明纪律要求,用心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强化问题整改,对测评反馈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逐条逐项把问题整改到位。认真参加市税务局、区政府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学习工作规范,借鉴先进做法,提升公开水平。重视总结提炼政务公开工作经验,报送2篇经验交流信息。全力配合区政务公开办做好测评、整改、内容保障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91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部门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还存在解读形式单一、解读内容单薄等问题,政策解读的丰富性、有效性有待提高。二是反馈问题整改质量不高。对测评反馈问题有时还存在“能改则改、不能改就不改”的问题,没有拿出有力的行动和举措推动问题彻底整改。

      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政策解读规范要求,积极通过文字、图表、视频等多种解读方式,运用准确规范、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政策文件,让群众“听得进、听得懂”。二是加大问题整改力度,针对难整改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积极学习借鉴,争取指导支持,确保问题改实改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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