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丰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 01- 24   08 : 45 来源 : 长丰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长丰县税务局(以下简称“长丰县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长丰县税务局继续按照《条例》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以及长丰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3年,长丰县税务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通过行政执法等栏目主动公开信息共111条,包括准予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等多方面信息。及时更新领导简介、领导活动信息,积极宣传税收政策,发布减税降费、政策解读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公开申请方式、申请条件、受理机构等信息,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23年,长丰县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以及长丰县政府对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完善信息发布机制,优化信息公开内容。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信息发布的形式,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以及长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作为信息公开重要途径,主动公开机构设置、领导活动、税收政策解读等各类信息。同时,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公告栏、宣传屏以及举办培训会等线下方式进行信息公开,从线上到线下,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多种获取信息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

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对照文件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工作考核,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2023年度无责任追究情况。安排人员参加县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学习相关文件要求。根据考评结果,对存在的问题逐条梳理,积极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长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栏目发布信息不规范,未按照目录说明进行发布;二是信息维护不及时。针对以上问题,长丰县税务局安排专人人员进行整改。一是根据栏目的目录说明,调整信息发布内容,做到内容与栏目相匹配。二是及时更新信息有变动的栏目,落实责任,保障政务公开信息的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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