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 01- 24   13 : 43 来源 :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经开税务”)向社会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经开税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及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

2023年,经开税务围绕全年税收中心工作,全面公开税收执法、纳税服务、重点领域信息、权力公开、财政和政府采购信息等,精准解读相关税费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定期发布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117条,开展税企交流座谈会、税费操作培训21次,依托12366短信平台、钉钉软件、电话、“合肥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推送税费政策提醒71次覆盖纳税人23606户次,多角度、全方位阐释政策,提高政策解读的内容质量,增加趣味性、可读性。

(二)依申请公开

经开税务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要求,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积极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细化工作要求,明确部门分工,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痕迹化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3年,经开税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经开税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狠抓统筹落实,及时通报信息公开发布情况,形成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易于操作的工作体系。依法为检察机关、公安部门、人民法院、纳税人缴费人等提供资料查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宣传屏等设施,公开各项办税信息及办税流程,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意见建议箱,收集整理纳税人建议。依托经开税务互联网平台,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内容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五)监督保障

经开税务结合工作实际,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教育培训项目,邀请专家进行授课,增强各部门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确保程序合法合规,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严谨性和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40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经开税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对照新发展阶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标准和严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各职能科室主动公开意识不高,相关要求掌握不足,审批流程的规范度有待提升;二是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及时高效,部分公开事项发布不够迅速,离纳税人的要求仍有距离针对上诉问题,经开税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一方面,规范优化政务公开流程,开展各类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水平。另一方面,高效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岗位职责,顺畅工作流程,大幅缩短信息公开审批时间,提升政务公开办理效率,高效回应纳税人诉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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