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蚌埠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 01- 24   11 : 43 来源 : 蚌埠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蚌埠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蚌埠经开税务”)向社会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蚌埠经开税务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一是健全内部机制。结合蚌埠经开税务工作实际,规范做好内部机制建设,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推进工作。

二是及时响应热点。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结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社会关注的涉税热点,创造性开展税收宣传。

三是提高公开质量。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与监督,规范信息发布工作,确保网站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一年来,共发布非正常户公告12期,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18期,委托代征公告7期,更新基层动态信息27条。

(二)依申请公开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原则,依职责范围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事宜。强化及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意识,持续规范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确保第一时间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及时审核信息。持续强化对外信息公开审核,按规填写《主动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表》,依照“三级审签”原则,及时审核各类公开信息,确保流程规范。

二是定期开展自查。严格发布审核程序,定期清理已经修改、失效、废止的内容,并对错敏字等方面开展发布信息自查,提升信息公开准确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在网站对应专栏内做好各类信息的发布与更新;利用税企直联互动平台、纳税人交流群等互联网渠道,收集纳税人缴费人关注诉求,向“安徽税务”、“蚌埠税务”等公众号报送素材,被多次采用,宣传效果显著。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局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公开信息的日常监测;强化政务公开信息的培训力度,开展政务公开业务专题培训,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局在政务公开中存在载体不够多样、形式不够丰富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区局制定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用活数据平台,积极借助政务新媒体媒介,优质高效运作政务公开;二是创新公开形式,通过图文并茂、图表对比、问答对话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趣味性和特色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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