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郊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 01- 23   15 : 48 来源 : 铜陵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郊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郊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郊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标准化规范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聚焦税费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好向优。

(一)主动公开方面

郊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动态更新有关信息,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完善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内容,推进税收数据信息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2023郊区税务局主动公开相关涉税(费)通知公告10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基层政务公开行政执法类22条,其中:行政处罚10条;非正常户公告9条;欠税公告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郊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建立由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协调配合的管理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压实主体责任。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制度,切实把好公开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和保密关,确保公开信息真实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办税服务厅、LED电子屏、“税银企”互动交流平台以及微信、QQ交流群等渠道开展政策宣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效果。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调整更新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投诉举报及政府信息公开电话等有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教育培训内容,不断提升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组织绩效考核,强化监督保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郊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政策解读不够深入、灵活,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还有待提升。下一步郊区税务局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做好涉群众切实利益、税费政策热点等信息公开,切实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提高政务公开全面性、及时性和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