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利辛县税务局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 01- 23   14 : 55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利辛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利辛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利辛县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利辛县税务局在县政府和市税务局的指导下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在市局网站和县政务公开平台共公开信息438条。

一是做好税收行政权力的执法公开。围绕税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进行重点公开,共公开税收领域信息191条。

二是做好税费优惠政策的及时公开。密切关注税费政策动态,及时转载公开惠企利民政策文件和相关解读,便于纳税人缴费人更快了解、更好享受,共公开政策解读类信息37条。

三是做好税收热点问题的主动回应。对纳税人缴费人关注度高的税费优惠政策、便民办税服务、个税汇算清缴等内容,积极通过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主动回应和详细讲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共公开回应关切类信息6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依法依规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压实主体责任,规范操作流程;及时公开政务公开责任部门、联系电话等内容,保持对外公开电话畅通;关注网站依申请公开模块,做好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与登记。2023年,利辛县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公开信息“三级审核”机制,严格信息保密审查,由部门负责人、保密办、主管领导层层审核,压实审核责任,把好信息公开的发布关。组织各部门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规章,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和法治意识。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3年利辛县税务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立足政务公开网站主阵地。不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网站建设,根据各栏目公开要求,依法依规、保质保量按时做好信息更新和日常维护。

二是延伸多样化信息公开渠道。积极依托县政府网站、税企直连互动平台、“枫桥式”税费服务运营中心等多种渠道,宣传税费优惠政策、介绍税收工作情况、解答群众问题,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日常问题台账,责任到人,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全年共参加市局和县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会议10余次。强化监督保障,结合相关工作内容,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检查。2023年,利辛县税务局未发生过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投诉、责任追究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7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利辛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部分栏目信息更新时限、公开要点掌握不准,导致内容更新不及时、不规范。二是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力度,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政务公开法规政策学习,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政务信息公开人员素质,切实做好政务公开相关的各项工作,提升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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