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 01- 22   15 : 09 来源 : 亳州高新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局、省局、市局、高新区党工委工作要求,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税务网站、新闻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的作用,以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为主要公开渠道,及时发布本单位政务动态、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纳税服务等政府信息。2023年,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共计上报管委会政务信息、工作信息6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以信息公开申请人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标准化规范化。强化服务理念,优化完善内部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和效率。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抓公开信息质量,坚持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规范审批程序,加大拟公开信息的登记、审核、发布等工作力度,做到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同步进行,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纳税人需求导向,聚焦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定期维护相关条目信息。扩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渠道,定期公布相关信息。增强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收工作的参与度、知晓度、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以工作考核为抓手,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公开职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强化监督保障,抓好工作落实。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自查和反馈并进行整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3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信息存在不够及时的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还需要进一步优化。

针对存在的问题,高新区税务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明确办公室专岗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自查、梳理,确保公开及时到位。二是加强与单位内部各部门联络人员的沟通协调,及时推动公开信息的各流程的衔接,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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