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行政处罚信息(2023.12.14)
发布时间 : 2024- 01- 02   11 : 02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税务行政处罚信息归集汇总表

行政处罚决

定书及文号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决定作出时间

宿税一稽罚〔202334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泗县老山映辉加油站

91341324MA2N06F547

 经查明,该单位经营收款方式分为开票收入用对公账户收款,非开票收入加油员用个人微信、支付宝账户收款,少记收入2020年3009699.09元,2021年3004864.49元,2022年1401324.17元。逃避缴纳2020年-2022年增值税318730.52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187.31元。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对该单位逃避缴纳的增值税318730.52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187.31元处以1倍罚款即321917.83元。

 

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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