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潘集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 01- 19   08 : 48 来源 : 淮南市潘集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潘集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潘集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严格贯彻执行《条例》,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以税咨政的基本准则和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服务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加强留抵退税政策落实、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发布政策解读、操作流程、政策效应等各类信息。全面公开机构职能信息、依规公开税收政策和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公开办税缴费流程等各类信息。2023年,潘集区税务局依托网站发布信息142条,通过新闻媒体刊发稿件10余篇次。通过订单式服务、“税美江淮”“万民税干访民企”“提升满意度 我们在行动”等系列活动,精准“灌溉”税收优惠政策,优化服务举措,切实满足纳税人缴费人获取信息的合理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积极稳妥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3年,潘集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深化政府信息管理,结合机构职能、权责清单等,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做好各公开栏目的更新维护。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逐级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把信息公开内容关、保密关和安全关。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内容安全检查,第一时间纠错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权威,同时做好舆论引导,积极回应关切,防范舆情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对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中涉及的内容全部规范发布。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或政务服务大厅的便民服务窗口等进行公开,充分发挥线下实体平台作用。针对不同的受众和不同的信息需求选择合适的发布渠道,发挥巾帼党员服务队、红耀江淮退役军人服务队的力量,丰富形式、广泛宣传,保证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潘集区税务局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主动公开涉税违法举报电话、政务公开热线,接受群众来信来访,自觉接受监督评议,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潘集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日益提高的群众信息需求和法治政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税收政策的宣传解读还不够生动丰富;部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新形势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把握、对于复杂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等业务水平还需再提高。针对上述问题,潘集区税务局采取一系列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创新宣传活动方式,扩大宣传面及提升宣传趣味性、互动感,将税费优惠政策精准“灌溉”,让政策红利直达快享;二是进一步加强系统内部培训考核,通过绩效考核、日常通报、督察督办等抓手,提高区局信息公开整体工作质量,提升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流程,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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