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松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 01- 18   09 : 10 来源 : 安庆宿松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宿松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宿松县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宿松县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和宿松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于增强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密切征纳关系,构建和谐税收的重要作用。以高质量的政务公开服务全县税务系统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宿松县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条。在各类媒体、报纸刊发新闻稿件50余条,尤其是统筹运用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打造全媒体、立体化公开渠道和为民服务“窗口”。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优势,将政策文件转化为生动鲜活、通俗易懂的语言,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理解相关税收政策。2023年按照省局要求,通过安徽税务直播课堂开展了两期可视答疑,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宿松县税务局完善公开制度和程序,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和答复等环节办理,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管理和审核工作。2023年,宿松县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宿松县税务局严格遵守发布操作规范,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所有公开事项均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行确认和发布。加强保密审查,完善审批填报机制,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层层审查签字后报办公室统一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全面做好税务网站维护工作,致力于打造更加及时、更加权威的政府信息公开阵地;二是积极配合市局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全市系统税收宣传的整体效能,切实形成全系统对外宣传的整体合力;三是加强和地方新闻媒体、网信部门沟通,不断丰富公开渠道,有效拓宽公开途径。

(五)监督保障

宿松县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局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规范;压实责任,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人,确保信息及时发布及时、准确;强化考核,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形成信息公开工作与各项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针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主动公开连续性不够,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宿松县税务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会商,强化内设机构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意识,确保信息公布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严格规范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工作。二是组织政务公开辅导,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公开质效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宿松县税务局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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