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萧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 01- 16   08 : 28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萧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发布《国家税务总局萧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萧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紧紧围绕宿州市税务局、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税收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丰富公开形式,健全公开制度,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提升两化领域公开水平,以公开促透明、以透明促发展,不断提升税务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萧县税务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税收管理领域相关信息,认真及时做好信息公开栏目的日常维护和更新,及时更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非正常户公告等信息,提高税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全年作出行政许可1468条,作出行政处罚851条,举行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召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专题新闻发布会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萧县税务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制度,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本年度,萧县税务局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管理,适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所有发布的税收管理领域相关信息都经过严格的审核和把关,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同时,严防泄密问题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年度,萧县税务局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加强与新媒体平台的合作,不断探索新渠道、新平台,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扩大公开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推动信息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全年在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70余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本年度,萧县税务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及时调整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管理,办公室认真落实,各股室(分局)积极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二是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明确考评标准、定期进行考核,实现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过程监控,促进工作深入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5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发布质量不高,二是主动公开意识需要加强。针对这些问题,我局2024年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对照政务公开目录,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平台日常维护工作;二是做好政务信息常态化发布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三是不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对标先进,查缺补漏,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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