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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我省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绿色税制的激励作用,为我省生态保护、林业发展贡献税务力量。安徽台记者马骏、滁州台记者汤云报道:
9月12号,在宣城市泾县昌桥乡景山村上拐涝山林场,林场养护人员正在进行杂草拔除作业。 林场所属的泾县国有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程建介绍,去年林场人工造林700亩,林产品培育3800多亩,林产品培育和销售两项收入就达635万元,全部享受了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出录音】我们用于森林生态科普研究,基地的建设和林业生态修复,仅今年上半年就新增人工造林600亩。 目前,公司吸纳村民就业150多人,村民年增收230多万元。
我省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绿色税制激励作用,对各类市场主体从事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等项目所得,符合相关规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为了扶持林农企业发展,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林业,去年年底,我省又出台《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发展若干措施》,明确对林(农)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农)场、农民林(农)业专业合作社自产自销的林下种植、养殖和特色经济林产品,符合相关规定的,免征增值税等相关政策,推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明光市远景苗木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苗木种植销售的公司,当地税务部门“明税青锋”助林小分队,帮助企业落实落细各项优惠政策。企业负责人林建介绍,今年企业享受的增值税减免218万元,又投入到了企业发展当中:【出录音】为我们发展提振了信心,我们会把减免的税款投入到技术升级和专业化生产之中,不断扩大精品苗木生产规模。
安徽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二级调研员段雨馨:【出录音】安徽省税务部门将继续发挥绿色税制在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落实落细税费支持政策,在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持续发力,以“税力量”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