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泾县税务局关于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3- 08- 25   08 : 18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章兴海、刘斯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泾县税务局

20238月24日  

 

 

 

 

 

国家税务总局泾县税务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泾税限改20231000000008号

章兴海:(纳税人识别号:342529********5813)

你未按规定期限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于文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国家税务总局泾县税务局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泾县税务局

20238月24日  

                       


 

国家税务总局泾县税务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泾税限改20231000000009号

刘斯春:(纳税人识别号:342501********765X)

你未按规定期限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于文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国家税务总局泾县税务局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纳税申报。


 

附件:附件 章兴海、刘斯春未申报情况清单.xlsx

 

 

国家税务总局泾县税务局 

2023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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