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劲汉 臧文君 记者许蒙亚)记者从安徽省税务部门了解到,自今年4月税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跨省迁移税费服务新流程后,纳税人办理跨省迁移税费服务的时间大大缩短。截至目前,安徽税务部门已通过新流程为298户企业办理跨省迁移,其中迁入173户,迁出125户。
根据新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结住所变更登记后,向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相关信息,经确认后税务机关即时办结迁出手续,并通过电子税务局将企业信息实时推送至迁入地税务机关。同时,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在接收到纳税人信息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主管税务科所分配、税(费)种认定并提醒纳税人在迁入地按规定期限进行纳税申报。
值得一提的是,跨省税务迁移新流程实现了企业原有涉税信息全部承继、资格资质延续享受。
“以前企业跨省迁移,需要在迁出地办理税务注销,再到迁入地重新开办,原有的税收信息数据不能随之更新。”安徽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赵旖旎介绍,跨省迁移税费服务流程优化后,如今迁出企业在原经营地无须办理清税等涉税事项,并且在全国范围内,企业跨省迁移后,纳税人基础登记、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办税人员实名采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出口退(免)税备案、已产生的纳税信用评价等信息全部予以保留。同时,纳税人迁移前预缴税款,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尚未弥补的亏损,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在迁入地继续按规定抵缴、弥补、抵扣。
苏州守德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近期将主要经营地从苏州市吴中区迁移到铜陵市义安区。迁入当天,该公司办税人员马艳就顺利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马艳说:“跨省迁移保留了企业原有的纳税信用级别、办税人员实名采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等涉税信息,企业不必重新申请或备案,点个赞!”
安徽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健表示,跨省迁移税费服务新流程的推行,促进了经营主体自由流动和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安徽税务部门将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减流程、减环节、减资料上持续发力,推动更多的涉税事项从“能办”到“好办”升级,助力经营主体轻装前行。(2023-07-21 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