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01000029903780/2023-00151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23-03-29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关于接续推出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合税函〔2023〕21号 发布时间 2023-04-07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关于接续推出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 04- 07   10 : 08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各县(市)区税务局、市税务局各单位:

根据省局《关于接续推出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皖税函〔2023〕28号)要求,结合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新需求和优化营商环境新形势,推出我市第二批便民措施7类27条,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行动内容

(一)诉求响应提质

1.积极响应涉税诉求。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做细涉税争议调解室(中心),吸收公职律师加入。发挥税费争议调解室、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作用,畅通纳税人诉求表达,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推动税收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于萌芽。深入落实说理式执法、税务争议前置处理、法治员审核等制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权利,推动实质性化解涉税争议。进一步完善自然人社保费网格化工作体系,服务社保缴费,通过税费网格化管理服务,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

2.开展纳服投诉舆情分析。开展纳税缴费服务投诉暨舆情分析,分析存在不足,制定改进措施,优化办税缴费服务。试点建立税费服务响应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着力实现涉税费诉求“一口受理、闭环管理、持续改进”。

3.精准推送信息。依托税收大数据,开展纳税人行为分析,实现数据找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向纳税人精准推送税费政策、风险提醒、应享未享提醒等消息,提高政策宣传辅导的针对性、及时性。

4.完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提示提醒。运用税收大数据,加强数据分析,完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提示提醒。在年度汇算后期,对仍未进行退补税申报的纳税人进行提示提醒,引导纳税人如实准确申报。

5.提升自然人办税体验。收集扣缴义务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使用中的堵点、痛点和难点,加强问题管理和跟踪回访,提升自然人办税体验。

(二)政策落实提效

6.完善税务网站政策法规库。配合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完善税务网站政策法规库,及时在市税务局网站进行链接。

7.提高税收宣传精准性。根据省局工作部署,依托税务网站、征纳互动平台、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开展税费政策、操作指引的宣传解读、精准推送,提高税收宣传的时效性、精准性。

8.丰富宣传产品。围绕新出台税费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制作长图、短视频、图文等宣传产品,依托税务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外宣传解读。依托微信、微博等平台开展网络接龙活动,提升政策知晓度。

9.助力大企业精准适用政策。通过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平台,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适时向大企业推送行业性税收政策,助力大企业精准适用政策。通过省局推送的合肥市上市公司公告,及时跟踪上市公司资本市场重大事项,梳理、推送涉及的税费政策,对在肥上市公司作公告涉税政策提醒,提示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坚持风险管理与税收服务贯通联动,梳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中常见的风险点,向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及时推送政策和风险信息,帮助企业提高税务风险防控水平。

10.开展“税务青年助企惠民志愿行动”和“青年突击解难题”活动。组织市税务局机关及各县(市)区税务局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的桥梁纽带作用,以40周岁以下青年干部为主体,开展“合肥税务青年助企惠民志愿服务行动”。围绕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等重点工作,结合“税收宣传月”及地方党委政府、群团组织主题创建活动的安排,深入开展税收宣传辅导、“青年突击解难题”等志愿活动,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针对性的服务,促进各项税费政策更加精准有效落地。

(三)精细服务提档

11.严格落实长三角地区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全市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指引,保障公平公正执法。对稽查案件涉及的处罚事项,按照过罚相当、宽严相济原则,合法合理裁量。加强区域执法协同,推进税收征管和服务一体化,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制定日常管理工作指引,建立指标抽取数据,加强部门协调沟通,提高执法精确度。

12.全面落实营商环境创新举措。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和省局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部署,落实省局2023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40条措施。制定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推出30条提升举措,全力推进合肥市税收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向好发展。

13.试点建设“云”上办税服务厅。承接省局试点“云”上办税服务厅项目,结合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和新电子税务局建设,梳理目前不能网上办理事项清单、针对事项清单分析论证网上办理流程、改造系统试点论证,成功后在全市推广,持续整合服务资源,升级征纳互动,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

14.开展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联合工商联、商协会,开展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为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等企业提供宣传辅导、答疑解惑、纾困解难等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提升宣传效果,营造中小企业发展良好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15.承接“银税互动”数据直连试点。根据省局安排,承接税务与银保监部门“银税互动”数据直连试点,安全高效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加强与合肥市银保监部门的沟通合作,引导金融机构聚焦企业个性化需求,探索扩大“银税互动”产品种类。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知晓“银税互动”政策,享受到依法纳税带来的政策红利,助力企业发展。

(四)智能办税提速

16.推行社会保险经办和缴费业务线上“一网通办”。加强与人社、医保部门沟通协作,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推行社会保险经办和缴费业务线上“一网通办”。

17.提升自然人税务管理系统税务端使用体验。收集我市自然人税务管理系统税务端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省局反馈。加强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的宣传辅导,提升自然人纳税人办税便捷度。

18.便捷跨省缴税。会同国库部门推动更多商业银行优化完善系统功能,便捷跨省缴税操作。加强部门协作,针对有跨省异地电子缴税需求的纳税人,精准开展辅导宣传,进一步扩大跨省异地电子缴税成果。

(五)精简流程提级

19.优化印花税征期。省局升级电子税务局印花税申报操作,实现“一键零申报”功能后,做好印花税征期调整政策、电子税务局“一键零申报”功能的宣传、辅导、推广、落实工作。

20.简化印花税申报流程。省局优化印花税税源采集表验证规则,实现简化印花税申报流程后,加大宣传培训,辅导纳税人实现银行、保险、烟草行业相同税目的应税合同合并申报。

21.落实推广缴费指引。根据省局部署,落实土地出让类、电力能源类非税收入缴费指引推广,为缴费人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缴费服务。

22.推进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试点。根据省局部署,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共同推进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试点工作,优化征管流程,提升缴费服务。

23.升级非税收入汇算清缴系统功能。根据省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配合开展升级、参数配置、测试、上线等工作,确保电力能源类非税收入汇算清缴相关系统功能及时升级,方便缴费人线上办理汇算清缴业务。

(六)规范执法提升

24.提升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领用开具、反避税管理、欠税管理、大企业税收管理、税务稽查6个业务领域,推行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自查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拟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操作指引》,对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达标未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况,要求主管局及时提醒辅导小规模纳税人主动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全面推开非强制性执法工作,突出风险提醒、自查指引、约谈辅导等业务的有机结合。在大企业税收风险应对环节,向企业送达《税收风险提醒函》《税收风险自查指引》,帮助企业主动发现和应对税收风险。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和成效,梳理工作难点与不足,持续完善非强制性执法工作规范。以风险管理为导向,通过关联申报、同期资料和利润水平监控,提示纳税人存在的避税风险,采取风险提醒、辅导自查等方式,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25.积极开展信用修复。落实《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确保“黑名单”信息录入、发布及惩戒做到标准统一、程序规范、依据合法。积极参与合肥市企业信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设,整合政府各部门业务系统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形成完整的、动态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提供必要支撑,借助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支持功能,定期组织开展“黑名单”信息修复专项工作,认真筛查税收“黑名单”公布名单,采用业务集中受理,人员统一座谈的形式开展政策辅导、解释、答疑,向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失信纳税人详细讲解修复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以及信用修复的条件和程序,引导企业办理信用修复。

(七)服务质效提高

26.推行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预填申报。纳税人在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申报时,电子税务局自动预填相关税源信息,纳税人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纳税申报。推广电子税务局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预填申报功能,提升应用普及率。

27.扩大小额快速退税范围。5000元以下小额退税受理即办。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整体推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活动开展,要将春风行动服务举措与两个专项行动同布置、同落实,做好统筹,整体推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安排专人跟踪管理行动推进,确保行动任务推出一批,落实一批,见效一批,让“春风举措”尽早惠及广大纳税人,不断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拉高标杆,树立品牌。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学习借鉴其他地方、其他部门的先进做法,主动征求纳税人意见建议,解放思想,创新方法,动态推出深入民心、广受欢迎的优质便民举措,打造“春风四季”不断档服务品牌。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围绕税务总局“三个讲”要求,依托主流媒体话春风,力求有声音、有图像、有文字,全面讲故事、讲感受、讲效果。要利用税收宣传月,统筹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要积极争取将“春风行动”纳入地方政府宣传的“大盘子”,扩大宣传声势。

 

附件: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任务安排表.xls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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