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 2023- 04- 21   20 : 02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序号

抽查任务

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

方式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

对象

抽查基数

和比例

信用分类监管要求

抽查

时间段

备注

 1

2023年度全省税务部门异常稽查对象抽查

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的检查。

 

省税务局牵头发起,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指导。

省、市级税务局稽查部门

列入税务随机抽查对象异常名录且属于持续经营状态的企业

 

省级抽查基数约500户,按10%比例随机抽取,市级按照异常事项类型等条件自行确定抽查基础,抽取比例不低于5%。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递加比例抽查

 

2023年4月至11月

2

2023年度全省税务部门重点稽查对象抽查

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的检查。

各地自行组织发起

市级税务局稽查部门

列入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的纳税人

市级自行确定,抽查比例不超过20%。

 

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风险突出企业抽查力度

 

2023年4月至11月

3

2023年度全省税务部门非重点稽查对象抽查

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的检查。

 

各地自行组织发起

市级税务局稽查部门

列入市级非重点稽查对象名录的纳税人

各市应采取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不设定抽选条件,抽查比例以3%为上限自行确定。

 

根据企业信用实际情况确定,采取差异化措施

 

2023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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