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一份清初地契与徽商诚信纳税家风
发布时间 : 2023- 04- 19   09 : 45 来源 : 中国税务报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3-04-17 07版

(洪雷)在位于安徽省黄山市的中国徽州税文化博物馆中,有一张清顺治八年(1651年)徽州歙县商人胡德继的卖地契。这张卖地契字数不多,却很特别。据馆长潘力介绍,上面记载了一段尘封多年的纳税故事,将徽商“诚信纳税”的家风活脱脱展现在了几百年后的今人眼前。

卖地契上有一句话:“崇祯九年起至顺治八年过税(即纳税)共十八年,银未有入,后存算。”意思是说,在这段时间内,因政权更迭的原因欠缴转让土地税收,转让人和被转让人均特别作了记录,方便以后向官府补缴税款。

商人胡德继,是明末清初徽州府歙县人,曾因家中经营木材生意,急需资金周转,自愿将主竹湾地块用于转让,转让土地需缴纳税款纹银三分九厘,将其中二分土地赠送给亲哥哥胡善寿用来出售,其余土地全部转让到本家胡善明名下。

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徽州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政局不稳,很长一段时间官府处于无治状态。明朝灭亡,清朝刚刚建立,很多地方因战乱土地荒芜,百姓流离失所。胡德继虽无处纳税,但始终信守承诺,不因政权更替而逃避纳税,反而将其未纳税情况记录下来,以便日后再将赊欠银两一一缴清。

实际上,胡德继的卖地契不是个例,明清时期像这样诚信纳税的徽商还有很多。他们对纳税的高度自觉性来自哪里?经走访相关史志专家,查阅《徽州名人家风家训》《徽州经典家风家训》《绩溪家训》等资料,我们发现了一个独特的现象:明清时期的徽州名门望族都不约而同将“国课早完、早纳钱粮”作为重要家训之一,以此昭示后人时刻牢记。

显然,明清时期徽州宗族社会已将“诚信纳税”列为子孙必须遵守的道德准则,提倡重义轻利,这一点胡德继的故事就是很好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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