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 03- 06   10 : 27 来源 : 池州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池州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改革创新,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变革,现将池州市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领导带头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内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支部月度学习要点,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二是组织集中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纳入各级税务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及时将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方面的论述,组织支部所有党员集中学习。三是常态化开展自学。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篇章内容列为党组中心组和支部自学内容,同时,积极推广“学习强国”“学习兴税”平台,通过平台强化日常线上学习,推动常态化开展自学。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一是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及落实减税降费情况。坚持依法组织收入,把握组织收入与减税降费的关系,做到依法规范征收税费的同时,抓实税费优惠政策工作机制运行,坚决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尤其是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有力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促进了就业创业二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情况。统筹部署推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将创建一流营商环境与“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服务效能提升行动等工作统筹部署、一体推进,按季召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专人专班跟进。建立“1+4+N”专班式工作机制(1: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专班;4: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工作专班、服务上市和拟上市企业工作专班、平台经济工作专班、服务全市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工作专班;N:各类专项服务提升活动),抓好重点工作落实。安排专人依托限时办结系统,紧盯事项办理进度,主要业务办理平均时长均已达到省局最优值要求。深化智慧办税。持续推进电子税务局规范化建设,223项涉税(费)事项实现“非接触式”办理,502个具体业务“全程网上办”,全市网上申报率超过96%,非申报业务网办率96%以上。建设远程“问办一体”智慧服务中心,“线对线”“屏对屏”服务3000余人次,解决各类疑难问题200余个。简化办税流程。简化退税办理流程,退税申请准备时间由1小时压缩到1分钟。开设23个退税减税绿色通道服务专窗、6个“一次未办成事项专窗”,推广特殊人群“陪办”“帮办”等便民措施,创新预约事项“上门办”。推行池州、江南跨区域事项市域范围内通办,设立江南业务通办专窗,11类79个事项实现通办。

(三)提高税费制度建设质量。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照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以及公平竞争审查等要求,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日常管理。今年以来,池州市局共制定1份税务规范性文件,按照省税务局和市政府统一部署,共开展了规范性文件专项集中清理6次,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提升了征管服务水平。

(四)推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党委会议题,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委委员集体讨论决定,在集体讨论和决定问题时,党委委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均如实记录、完整存档。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组建“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团队。市、县两级税务机关共外聘法律顾问6人,充分发挥“内脑”和“外脑”的协调促进作用,增强行政执法和行政决策的科学性。目前我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已达10名。我局积极组织公职律师参加民法典培训及律师执业培训,提升公职律师理论水平。统筹安排公职律师参与法制审核、案件办理等工作,创造执业机会,提升执业能力;三是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情况。按规定程序及要求,对列入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的重要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推动依法依规决策。今年以来,市局机关共审查重大决策事项2件、民商事等合同17份;四是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按省局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做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及时发布减税降费等相关税费政策;及时更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如公示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公告;对涉税热点敏感问题,全方位监测,制定舆情应急方案,正面宣传引导,及时进行舆论应对处置。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2022年以来,市税务局稽查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税案件45户,其中稽查局移送案件42户,第一稽查局移送案件3户。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打击一批、震慑一批、教育一批的良好示范作用。市局稽查部门严格执法,惩处各类税收违法,有效的震慑了一批税收违法分子。二是《税务执法资格管理暂行办法》落实情况。推进以考促学,2022年共组织新录用人员集中培训2次、考前模拟14次,切实提升了税务执法队伍的基本素质。三是全面推行税务执法“三项制度”情况。我市税务系统共公开了税务执法主体32个,公开执法人员605人,同时一并公开了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基本信息,按规定时限公开税务行政许可决定4137件和行政处罚决定536件。全市税务系统共设立并投入使用18个约谈室,配置了106台执法记录仪,13部照相机,并对203项执法行为进行了全程音像记录,共对62件重大税收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四是税务系统“首违不罚”落实情况。池州市局要求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广泛宣传税务总局以及长三角区域“首违不罚”清单,确保政策落实不打折扣。实践证明,该制度有助于减少纳税人的违法行为记录,减轻对其市场经营行为的负面影响,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宽松的营商环境。“首违不罚”的推行,在给纳税人提供改过机会,体现执法柔性的同时,也为纳税人上了一场生动的普法课,有利于赢得纳税人的认同,更好地引导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度。

(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和《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认真总结税务典型案例做法并研究解决难点、热点问题,汲取办案有益经验和教训。我局暂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全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平台目前已启用,已按上级要求录入维护数据信息,并加强日常动态维护。

(七)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一是内控机制落实情况。我局严格执行全国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的基本制度、管理制度和各专项制度,通过信息化管控、人工巡查等方式,全面排查了金三系统、内控平台等工作环境中不相容岗位未分离的疑点,严格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合理、规范配置工作岗位,确保关键岗位、高风险岗位分离,实现工作流程内控内生化,通过流程控制加强内部管理风险。同时加强税务干部风险意识的养成,规范岗位授权行为,对办理业务违规一人通办的情况,坚决指出并予以批评,提高了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形成良好的内控管理环境。二是纳税人、缴费人举报投诉处理情况。通过局长信箱、市政府网站部门信箱、12366热线、信息公开电话等渠道受理纳税人的咨询、投诉举报等事宜。对于纳税人的各项诉求,能第一时间予以答复的均已答复,对于需要调查核实的情况,已转办至相应的科室或主管税务机关,并对诉求处理情况予以监督,确保各渠道诉求均已按照规定的处理流程进行办理。

(八)加强税务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池州市税务局将法治教育纳入全局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全市行政类、业务类、党建、科级干部、青年干部、专业骨干培训班,参训学员400余人次。各业务科室全年共举办十余场税法知识培训班,坚持以讲促学、以用查学、以考督学的学法机制,结合岗位大练兵的有利契机,激发全体税务干部学法用法热情。

(九)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依托网上“纳税人学堂”,采用网络直播、录播等方式开展税法宣传;通过池州日报、安徽日报、中国税务报、中安在线等传统媒体进行普法宣传;利用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和短信平台做好纳税人咨询和税法宣传,做到税收政策一对一辅导和定点推送;与池州市广播电视台合作,发布各类涉税政策通知,开展税收公益广告展播活动;利用办税大厅、市区电子显示屏、宣传栏、资料夹等资源做好税法普及,扩大宣传效果;深入开展普法六进活动。通过“四送一服”、“纳税人满意度大走访”、“江淮普法行进社区”、“青少年普法基地”等活动,将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到企业、到学校、到社区等。提高社会公众关注度和参与度。二是加强普法文化作品宣传。采用“内部人员自主创作、兄弟市局联合制作、专业公司协作制作”的“三方协议”制作模式,在数量上和质效上均较去年同期有明显增长。全年共制作《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等微视频30个,公益广告视频2个、音频1个,微纪录片《正芳华》被总局微信公众号采用,阅读量超7万,并“第29届大学生电影节入围作品荣誉”。三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加强联合惩戒,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动态管理,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保障当事人权利。

(十)加强对税收法治建设的考核评价。将下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此外,该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未按要求落实的将予以扣分;数字人事方面,纳入公认评价的“年终测评”,有关要求列入测评指标的“依法行政”项目,占年终测评总分的10%。

(十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按照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推进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常态化、规范化,发挥领导小组核心平台作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会前学法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干部法治意识,提升法治思维。

二、存在的问题

(一)普法工作还存在整体谋划不足、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的情况。普法工作效率和质量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普法宣传水平与纳税人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探索更为长期有效和便捷的普法宣传模式。

(二)创新能力有待提高。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推进,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在发生变化,加上新经济模式,如“线上经济”“直播经济”“宅经济”等,给税务管理和涉税争议的解决带来了挑战,需要税务部门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政策跟踪问效有待加强。对税收政策落实的跟踪问效,基本以书面调研为主,深入基层实地调研、深入企业现场问需的较少,因此,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税费优惠政策等的实际效果了解不够,缺乏全面的把握。

三、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是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税务执法进一步规范的关键之年,对税务部门统筹做好减税降费和组织税费收入,创新税务执法方式,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税收治理效能,更好发挥职能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池州市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池州市委市政府以及安徽省税务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聚焦推进依法行政、落实税费政策、规范行政执法,明确新思路、找准新定位,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推动工作创新、提升工作质效。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聚焦税收政策法规工作落实落细,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体现部门担当、提升工作站位。

(二)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综合职能。按照“六稳”“六保”要求,坚决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发挥好税收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减轻负担,为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创造条件。

(三)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继续落实好支持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征管服务措施,对长三角区域跨省市税务行政执法行为裁量权实现“同事同罚”、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进一步凸显税务执法“度同尺、权同衡”。

(四)持续推进税务执法“三项制度”。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作为税收法治工作重点,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对标对表,不折不扣推进“三项制度”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五)继续做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持续提升税费制度建设质量。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动态管理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切实抓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工作。

      (六)持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继续按照总局、省局统一部署及要求,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深入推进精确执法,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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