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庐江县税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 03- 03   15 : 00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庐江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庐江县税务局通过专题学习会、报告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各种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

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县税务局印发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参与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报告会”,通过“学习兴税”平台、通过开展全员素质提升培训活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每期的学习重点,全覆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学习。

积极落实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局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管党治党工作,政治生态总体评价为“好”。组织开展各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自查自纠整改,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聚焦征管改革,推进《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任务落地落细。

1)建立健全税费网格化服务新机制。对接地方行政网格,以全县234个行政村和社区作为基础网格,将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进行网格化分区,建立税务人员与网格内纳税人缴费人的服务关系,明确正负面事项清单。通过“机关+基层”“服务+联络”形式,组建全县网格化服务专业团队,采取“小前端+大后台”服务方式,实现简单事项由网格化服务责任人快速处理,疑难复杂事项由网格化服务专业团队提供业务支撑和技术保障;依托税费网格化服务工作台,建立健全任务创建、分派、管理、反馈的闭环管理流程。

2)推进税费同征同管同服务。全面推广税费网格化服务新机制,推进城乡居民两险征收;推动非税收入互联互通,扎实推进我县费源信息传递渠道,确保费源和征收信息在相关部门间实时共享,形成税费协同共治合力。

3)聚焦征管改革,推进《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任务落地落细。

2.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简化税费优惠享受程序。一是快速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利用电子税务局和税企直连互动平台推送政策规定和操作提醒提示,解决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的燃眉之急。二是快速落实煤电企业专项缓缴政策。采取“包保”方式,提供“个性化”“一对一”的涉税服务。

2)持续推行税收事项容缺办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清单内事项主要资料齐全、次要资料欠缺时,纳税人承诺“先办后补”后可以容缺办理,并在规定时 限内补事项齐欠的缺事后资料监管。税务部门采取随机抽查、 动态监控等方式, 强化容缺办理事项的时候监管。

3)持续推进减证便企利民。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2021年第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税总法规发〔2021〕39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皖税函〔2021〕184号),在公开媒体和办税服务厅宣传“告知承诺”制度,推进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地见效。

4)统筹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方案和省局任务清单(2021年版),协同市监部门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注销流程,利用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功能,便利市场主体开办和退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5)发挥涉税中介机构桥梁纽带作用。为开辟纳税服务新渠道,积极引导涉税专业中介机构开展志愿服务,通过发挥行业正向作用,有效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针对性纳税咨询辅导,帮助纳税人解决办税难题,缓解办税高峰期税务力量紧张现象,有效实现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无缝对接。

6)持续推行增值税电子专票工作。做好全电发票受票纳税人的预约工作。县局召开多次电子专票工作推进会议,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税政部门负责试点工作牵头协调,对照试点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对试点工作进行整体推进。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1.严格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执行规范性文件应审必审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和权益性审核。按照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年度清理的,并公布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年度清理结果。2022年县局通过全面清理“减损纳税人缴费人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各类文件,全文废止的其他税费业务类文件76份,保留的其他税费业务类文件5份。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制审核工作。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对纳入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范围的事项,在提请县税务局党委会议、行政会议审议前,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针对增值税专票千万元最高限额行政许可开展法制审核。

3.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县税务局聘用1名法律顾问、1名公职律师,对在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提出法律意见等。

4.建立企业破产处置涉税问题工作机制。协调解决辖区内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遇到的各类涉税费问题。指导落实府院协调联动工作机制,配合法院及相关政府部门,明晰内部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流程、建立工作会议制度,有序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工作。

5.对企业合规整改开展第三方评估。参与庐江县检察院对某公司启动企业合规审查程序,涉案企业提交了合规整改计划书,参与第三方监督评估。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扎实推进依法行政“1331”制度。县税务局持续推进行政执法“1331”制度,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基层分局聘任12位法治员,制定法治员工作清单,制发审核流程表,提升审核质效。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适用首违不罚,并对纳税人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落实《安徽省税务行政处罚说理式执法推行工作实施方案》,细化省局的文书模板并在县局推广使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2.动态管理部门权责清单。制定公布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和县局法治员审核事项清单,同时制定和执行相关审核程序,做到全流程记录和规范归档管理。

3.落实税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县局按要求持续开展,对执法记录仪的应用及约谈室的规范性使用进行培训,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约谈室,全面提升全过程记录的水平。   开展税务人员执法资格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市局要求进行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的规范。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1.严格落实税务执法规范要求。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操作规范(2.0)版》《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提升税务执法规范性和统一性。

2.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依法保护纳税人、缴费人信息安全,落实纳税人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税收诉求和意见建议的收集与响应。

3.认真落实合肥市局《轻微税收违法行为举报快捷转接通道处理流程及作业标准》,防范因轻微税收违法行为举报工作管理不到位产生的风险。

4.不断优化涉税争议化解方式。认真落实《安徽省税务行政争议前置处理办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5.落实《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进户执法工作的通知》,坚持无批准不进户,避免重复入户。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1.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整改提高

 一是认真落实上级法治建设督察整改要求,统筹领导巡察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逐条对照研究,明确整改措施,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组织新进人员全国税务系统第一次通过学习兴税平台实施的税务执法资格考试,新进人员全部通过考试,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将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安排在执法岗位,也不得安排其从事税务执法活动。

(七)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制定并按时报备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在执法司法和服务管理中实时普法,采取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或微景观建设。

1、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与本部门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扎实开展“宪法宣传周”、“喜迎二十大 送法暖民企”、“法润乡村社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等年度重大主题普法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和本部门中心工作开展普法活动。

2、加强税收宣传和普法宣传工作。认真开展以“税收优惠促发展 惠企利民向未来”为主题的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围绕喜迎党的二十大、退税减税降费、智慧税务建设等内容拍摄微视频和微党课。推进税法“六进”宣传,深化税费法规普及宣传,开展“媒体记者潜川行”集中采访活动,深入基层税务机关和企业开展“沉浸式”采访,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强化政策宣传培训,通过钉钉网络直播等方式开展各类纳税人培训。

 3、组织县税务系统全体人员积极参与“民法典有奖竞答”,编发“《民法典》学习简报”,组织领导干部参加2022年度全省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取得良好成绩。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党日活动,进入社区,开展民法典和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和要求宣传。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无创新,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及纳入本部门普法目录清单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突出性亮点不多。主要原因是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在日常工作之中,没有做到重点突出。

三、下一年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聚焦精确执法,防范化解执法风险。推进“1331”制度的落实,要聚焦重点、围绕实效,从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有利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有利于化解涉税争议矛盾,紧盯“精确执法”,大力推进说理式执法,化解矛盾于未然。要将说理贯彻于税款征收、日常管理、纳税评估等执法全过程。 

(二)狠抓《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全面突破阶段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分工,针对二类、三类重点改革任务,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

(三)推动和履行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四)全面推进“三全内控监督体系”试点工作。推进重大税务执法风险“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信息化内控监督的落实。持续开展对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内控督导工作,发挥好督察督办职能,为税收工作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五)聚焦法治基础,提升业务素质。抓基础法治培训,发挥业务骨干和公职律师、岗位专才等专业法律人才“撬动”引领作用,通过研讨式、案例式、观摩式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升培训实效;抓岗位实践操作,准确应用法律条款,熟练运用“法言法语”,提高一线执法人员“能说会道”能力,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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