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MB1508017L/2023-00488 | 主题分类 | 人事信息 |
发文机关 | 蒙城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21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蒙城县税务局关于 刘佳丽等3人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蒙税任〔2023〕3号 | 发布时间 | 2023-02-24 |
废止时间 |
局内各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蒙城县税务局2023年2月20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刘佳丽任收入核算股一级行政执法员,免去其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李国庆任纳税服务股一级行政执法员,免去其组织人事股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魏娅任组织人事股副股长职务、四级主办职级;免去其纳税服务股副股长职务、四级主办职级;
刘佳丽、李国庆、魏娅等3人任职时间自2023年2月20日起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蒙城县税务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