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文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
【发文日期】 | 2023-11-20 |
【是否有效】 | 全文有效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0号)相关规定,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二批)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二批).doc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