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定远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 01- 04   09 : 14 来源 : 滁州定远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定远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定远县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定远县税务局按照上级机关工作部署,严格落实《条例》规定,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涵,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方面进行定期常规公开。加大重点工作主动公开力度,完善公开机制,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便利性,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拟公开事项进行保密审查,严格落实各项公开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备案台账。二是围绕税收管理,强化税收政策解读,推进行政权力公开,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实时进行执法结果公开。2022年,定远税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涉税公告、服务类、信息共计75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度,县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是常规公开工作与重点工作公开相结合,与相关业务股室对接,对常规工作进行定期公开的同时,对全局重点工作、百姓关切的事项按照能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不定期公开。二是严格信息发布程序,结合保密工作要求,做到发布前严格审查、备案,同时对发布信息进行排查纠错,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避免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出现,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高网站服务水平。并按照省市局要求做好相关栏目维护、更新。

)监督保障情况

县局按照市局总体部署,切实强化监督管理,做好问题整改工作。根据考评反馈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第一时间进行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定远税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市局及定远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运行总体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提供信息公开内容不及时,质量有待提高;二是部分单位信息公开业务薄弱,主动公开内容不全面。针对以上问题,县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改进:一是认真学习《条例》,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细化公开指标,做到精准公开。二是落实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加强部门联动和上下衔接。加强单位内部之间的沟通协调,明确各股室的职责和责任,将政务服务与税务部门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完整、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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