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湾沚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 01- 19   07 : 57 来源 : 湾沚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以下简称《新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湾沚区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湾沚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湾沚区芜湖南路延伸段,电话:0553-8811388,邮编:241100)。

一、总体情况

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的原则,加强对涉密信息的检查,重要信息发布一律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以来,区税务局主动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公告等各类信息。发布了《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温馨提示》、《安徽省社会保险费缴费事项清单》等10条通知公告,全年累计公告行政许可办理数量2764条、行政处罚办理数量77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局务会、办公会上多次强调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股室、单位充分认清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日常运维管理。健全信息发布机制,严格信息审核流程。健全栏目定期更新机制,明确各栏目的内容保障方式和更新维护频率。加强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内容更新不及时、错链死链、错别字等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整改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始终坚持透明、服务、民主原则,严格按照上级制定的各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开目录、内容和流程,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

(五)监督保障

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对全局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的督查和协调,切实加强对敏感事项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加强保密管理,做好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内容,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信息发布形式单一,政策解读力度不够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发布形式,提升政务公开实效,二是加强内容梳理、要点挖掘,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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