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禹会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 01- 18   15 : 32 来源 : 蚌埠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禹会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禹会区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禹会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不断提升政府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围绕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退税减税、“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重大税收政策和热点问题,及时在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发布权威信息。积极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欠税公告、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非正常户公告等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加强依申请公开台账管理,及时与申请人沟通协调,依法依规对依申请公开进行审查和处理,按时做好答复工作。2022年,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认真履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核制度、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发布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做好信息发布登记备查。加强发布范围、形式和载体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推进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运用好税务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多媒体电子屏等传统平台发布政务公开信息,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深化发布信息的透明度,切实提高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2年绩效考核,明确考核细则和考核分值。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将《条例》列为初任培训和日常培训必修课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针对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统筹性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动态调整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区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统筹推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及时回应关切。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纳税人缴费人关切,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完善网站专栏内容,及时做好各类税费政策的解读。三是提升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岗位人员发布信息、政策解读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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