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龙子湖区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 01- 18   12 : 45 来源 : 蚌埠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龙子湖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龙子湖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龙子湖区税务局进一步贯彻《条例》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关注重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税务部门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信息依法公开,做到内容更充实、时间更及时、重点更突出。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公布、更新税务机关的领导简介、机构设置、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和委托代征公告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积极完善依申请工作制度、流程、渠道,全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等关键环节,加强保密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做到依法公开、主动公开。仔细研究收到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甄别,正确区分和把握群众意见、信访投诉、政策咨询等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间的界限,做到精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及时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规范信息发布,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对相关税务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让政务公开工作更加专业、规范、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贯彻落实总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发挥平台优势,强化平台数据的日常维护,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容全部及时公开到位。完善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设施,为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缴费人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

规范政务公开审批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管理,设置考评指标,明确考核标准,落实工作考核,定期对各部门开展工作考评,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落细落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鼓励广大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缴费人参与监督,积极反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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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龙子湖区税务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办理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公开审查需要进一步强化。

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龙子湖区税务局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做好整改提升,一是加强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重点做好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审查全覆盖;二是按照新职责新要求配齐配强政务公开的人员力量,积极参加上级税务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研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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