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黄山区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 01- 18   10 : 54 来源 : 黄山区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黄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黄山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2年黄山区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260条,其中行政权力运行67条,政策解读47条,回应关切22条。积极利用新媒体等多平台拓展政务公开工作,围绕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公开和宣传税费优惠政策,全年通过上级局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15篇。二是做好新闻发布会公开。根据区政府办2022年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要求,黄山区税务局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以“税收优惠促发展惠企利民向未来”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就社会大众所关心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进说理式税收执法、便民办税服务措施、“银税互动”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解读,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影响力。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按照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程,严格办理责任、程序、时限,提高办理质效,全环节跟踪办理进程,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2年度我局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健全制度,明确公开流程。黄山区税务局根据文件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发布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组织架构,做到领导、股室、人员“三到位”,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审核,提升公开水平。明确政务公开审核人员和政务信息发布流程,做到“专人专岗+多维审核+定期评估”,对各类敏感信息强化审核力度,坚持定期管理与评估,多维度提升政务公开水准。三是协同共享,增强公信力度。依法为检察机关、职业律师、纳税人缴费人等提供资料查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利用质效,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最大便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推进税务外网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省市局网站建设的相关要求,做好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重点栏目信息公开,明确“三审”责任,规范“三审”流程,严肃“三审”纪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高效。二是创新政策宣传方式。继续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通过微信平台、手机客户端媒体不断拓宽政务公开受众范围,运用多种方式让税收政策看得懂、学得会、记得牢。此外,通过“税企直联互通”平台开展政策宣传,持续推送税收政策,及时解答各类咨询问题,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细化分工,压实责任。黄山区税务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区局机关牵头单位和完成期限,层层压实责任,件件抓好落实。突出税费优惠政策、税费服务、权力事项公开,通力合作、齐抓共管,持续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培训,优化队伍。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多向沟通协调,有效推进工作开展。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对新进人员进行一对一教学辅导,强化信息审核意识,保证政务信息发布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2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组织落实效果不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栏目信息公开内容简单,信息发布内容不够完善的问题;同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解读和宣传形式有待更加丰富和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要全面加强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要点和重点,细化各股室分局相关职责,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持续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进一步加强沟通,提升公开水平。加强与业务股室的沟通交流,完善政策文件解读功能,提升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严格执行对外信息发布审核工作机制,加强对栏目不更新,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三是进一步创新渠道,优化队伍素质。创新政务公开工作途径,加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定期开展培训和指导,加强工作交流,为政务公开工作夯实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