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金寨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01-18  08 : 14 来源 : 金寨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金政公开〔2023〕1号)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金寨县信息公开网(https://www.ahjinzhai.gov.cn/public/column/6596571?type=4&action=list&nav=3&catId=7058401)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金寨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梅江路256号,电话:0564--7165173,邮编:237300)。

一、总体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执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五公开”总体工作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内务管理。及时更新我局内务信息,涉及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发展党员、提拔干部、人事任免、招聘录用、职业资格考评情况、机构设置、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等信息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业务管理。县税务局积极转发上级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及相关配套解读;积极参加新闻发布会,总结汇报工作成果,并及时发布新闻发布实录。三是加强法治管理。及时更新我局工作制度;向社会广泛征求社会热点问题的意见并及时给予反馈,让人民满意。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7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金寨县税务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程,严格办理责任、程序、时限,提高办理质效,积极配合县公开办做好信息公开办理发布工作。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我局不断优化政务公开管理模式,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县税务局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切实做好初审、复审和终审工作,保证政务公开信息安全准确可靠。二是积极开展重大表述错误等信息排查工作,按照“谁发布谁负责”和依法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专人负责、专人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网涉密、个人(商业)隐私、敏感词、错别字、政治性错误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查。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市局、县政府要求设置公开目录,并根据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更新调整栏目信息,进一步规范优化栏目设计与内容发布,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公开信息发布与公开网信息维护工作,积极做好公开的信息内容分类归纳,对无发布内容的栏目及时发布情况说明,确保我局信息公开事项符合规范化、标准化工作要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全县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专人专项日常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合理设置AB岗,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强化整改完善机制。针对上级部门反馈的整改意见,领导小组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评估落实情况。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2022年我未出现此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金寨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不到位;二是对上级部门考核要求把握不准。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智能推送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二是积极开展各类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经办人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准确把握上级部门考核要求。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提高政务公开培训质量,不断细化工作措施,将政务公开工作做实做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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