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01-18  18 : 19 来源 : 六安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六安税务)向社会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六安税务认真执行《条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要求,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加强信息公开管理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得到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发布《2022年六安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以政务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高税费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强化工作指导监督等年度公开重点任务。编制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规范主动公开内容,确保全市税务系统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围绕服务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加强留抵退税政策落实、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现有网站栏目,及时对外公开和解读各项便民办税措施和税费优惠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新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程,严格办理责任、程序、时限,提高办理质效,市税务局机关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三)信息管理情况

六安税务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并分阶段及时报送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最好写下文件清理情况。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新增和调整各类政府信息1756条。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六安税务”微信公众号原创和转发各类信息403篇,制作推出短视频等融媒体产品98篇,累计阅读量超30万人次。研究制订基层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样本,全面推进我市税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制定市局机关2022年度政务公开网上测评指标体系责任分解表,确定市局机关牵头单位和完成期限,层层压实责任,件件抓好落实。突出税费优惠政策、税费服务、权力事项公开,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确保阶段性事项按时完成、长期性事项持续推进。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加强业务培训交流。强化政务公开考评,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指导,推进税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对政务公开安排的工作落实不够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建章立制,完善政务公开机制。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二是提高政治站位,保证政务公开内容品质。三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如实公开,及时让社会知晓并接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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