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 01- 17   09 : 13 来源 : 安庆高新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高新税务)向社会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安庆高新税务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把政务公开作为改良工作作风和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制度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主责部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做到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随时公开,工作要求发布通知公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非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公告等信息。结合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内容,广泛开展税费政策宣传活动,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和政策内容,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助力经济发展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工作流程,增加依申请工作事项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公布申请条件、申请程序以及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公开受理机构及联系地址、电话、传真、邮箱等联系方式,明确申请答复程序、答复时限等工作流程,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分工形成工作机制,制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审查流程,压实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内部敏感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合理确定公开形式,多渠道公开政务信息,不断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信息化办公能力,对网站的发布内容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管理。

(五)监督保障

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质效,将政务公开监督与社会监督等其他监督机制相结合,不断提升政务监督能力,创新监督内容,扩大政务公开监督的覆盖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具体工作中缺乏专业性理论知识,缺少专业培训,网络信息化水平还有待提高。2022年的工作中,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对网站发布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网站管理,提升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高新税务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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