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松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 01- 17   09 : 27 来源 : 安庆宿松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宿松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宿松县税务局)向社会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宿松县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和宿松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扎实推进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服务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宿松县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条。在各类媒体、报纸刊发新闻稿件40余条,尤其是在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安徽省税务微信公众号上多次发布信息,还通过讲座以及抖音,腾讯会议等新媒体进行了政策宣传,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受到了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一致好评。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宿松县税务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保障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渠道,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严格做好公开申请登记,保障公众合理需求。2022年,宿松县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宿松县税务局积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审核,按照规定做好文件保密审查、登记、公开,严格按照安庆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严格信息公开审查程序,按规定建立公开审批单台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规范信息公开后台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网站宣传阵地作用,特别是通知公告、税务执法等主要栏目。

(五)监督保障

宿松县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汇报。不仅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组织绩效考评指标,同时将党建、纪检、法制等部门纳入政府信息工作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监督力度。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操作。编制并公开《宿松县税务局2022年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主动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明确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受理机构、处理程序;明确监督方式和程序。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界定,严格规范公开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部分事项公开的不够及时,相关栏目更新内容单一,对于纳税人缴费人主动回应较少,对于运用新媒体、动画、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公开方式还不熟悉,数量较少。

针对以上问题,宿松县税务局进一步拓展公开的深度及形式,在县级税务局的职权范围内,不断回应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不断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重要作用。一是进一步压实政务信息公开人员的工作责任;二是建立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办理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宿松县税务局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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