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迎江区税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 01- 17   12 : 01 来源 : 安庆迎江税务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迎江区税务局(以下简称迎江税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迎江税务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围绕全区政务公开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工作

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要求,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能科室,按月发布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和迎江税务税收相关通知公告,按规定按日期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非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公告等信息。结合税收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普法六进等活动,全面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广泛发布工作信息和税收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净化税收环境,提高税法遵从度。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主体、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明晰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明确申请受理机关、答复程序、答复时限等工作流程。切实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人,件件有落实、有回应。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及时公布了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受理机构及联系地址、电话、传真、邮箱等联系方式,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政务公开登记审批制度,依照有关规定对每一条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严格遵守“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所有上传材料均经过严格的审查后方可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为适应新形势下政务公开的发展要求,迎江税务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人员网络信息化工作能力,积极投入到信息网络建设中,对网站的发布内容等进行及时更新,规范网站日常管理。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使得各项行政行为均处于群众监督之下,有效地防止各类暗箱操作的发生,提高工作透明度,规范了行政行为,推动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促进了工作效率的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政务公开宣传、舆情管理等方面及时反应能力、综合素质有待提升,有时存在信息公布不及时、错漏、未脱敏等情况。迎江税务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督促其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并借鉴其他单位优秀经验,提高了思想意识,提升了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迎江税务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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